去年4月的錢櫃KTV大火,讓台灣消防設備管理問題的缺失再度浮現。包含去年錢櫃大火後,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溫玉霞都舉行公聽會,以及行政院去年底送出的《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都可見對於消防設備師、士的專法立法刻不容緩,卻一拖25年。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受訪時更指,現行消防制度「讓不少外行人搶著做內行事!」
葉毓蘭表示,目前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仍有「暫行人員」的爭議,讓非經過國考的技術人員仍可以暫代考過國考的消防設備師、士施作建築裡的消防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等事宜,一「暫代」就25年,「現行制度下,任何公司想從事消防工程,只要向商業司申請即可,不須證明是否具備足夠的消防知識,讓不少外行人搶著做內行事!」她認為,錢櫃大火事件凸顯了整套制度推行至今仍未走向專業分工,也沒有相關管理機制,使得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延伸閱讀:什麼法一拖就25年?消防設備師專法卡關竟要別人的工會點頭)

沒有消防設備師、士專法的制度影響有多大?大葉大學消防專技教授詹鈞皓一一列舉,像2015年1月的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火災,就是因為沒有專法,僅由消防設備師檢查發現缺失後,把消防的限改單申報到消防機關複查,等同也沒有訂定檢修申報書的法定責任,後來發生讓轄區6位消防隊員殉職的意外。
「每次都在重大火災後,由消防人員加強安檢」
另外,像2018年4月的敬鵬電子工廠大火,詹鈞皓則表示,也是因為沒有消防設備師、士專法,才沒辦法利用他們的專業,透過檢修申報,提報危險物品數量、位置等。當時敬鵬存放柴油,如果有專業的設備師、士來第3方檢查,就不用「一切僅依靠業者良心與轄區消防隊員人力」,最後發生轄區6位消防隊員殉職的不幸。

至於錢櫃火災,詹鈞皓認為,若訂立了完備專法,理應由錢櫃的防火管理人會去妥託設備師、士撰寫〈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書〉,發包的時候也會規劃當斷水系統時,要用怎樣的滅火設備應變,甚至聘設備師、士施工。 (相關報導: 被輕軌包圍是福還是禍?30年在地學者憂「淡水將不再是淡水」 | 更多文章 )
葉毓蘭:應由消防設備師負責第1線安檢
由於每次都是在重大火災發生後,再由消防人員「全面加強安檢」,但葉毓蘭也直指這樣的做法,只是在短期內砸下大量基層消防員人力,進行安檢與清查,但我國的消防人力不可能每月、每年都這樣進行高密度的安檢作業,葉毓蘭認為,政府應從法規著手改善,「由消防設備師負責第1線的消防安檢、消防人員作第2階段的複檢」,才能健全消防安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