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囚禁我們的正是我們自己的理想。」
——艾蒙.麥坎(Eamonn McCann,北愛爾蘭作家、異議人士、曾任議員,本書人物之一)
「北愛爾蘭」與「北愛問題」的歷史背景
「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一詞筆者自小就非常熟悉,因為筆者正是生長於所謂「北愛爾蘭問題」(“the Troubles”,簡稱北愛問題,從一九六八年持續到一九九八年,愛爾蘭共和軍才與英國政府停火)最為嚴重的一九七○、八○年代。〔另外兩個最常在國際新聞聽到的英國時人與時事,莫過於一九七九年開始執政的柴契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還有一九八二年的福克蘭群島戰爭。〕在審訂完這本書以前,我與很多台灣的讀者一樣,最粗淺的印象就是「北愛爾蘭問題」源自於愛爾蘭島於一九二○年代的南北分裂:北愛爾蘭的愛爾蘭共和軍(the Irish Republican Army,簡稱IRA)不滿仍需臣服於英國,因此時時發動恐怖攻擊。
不過,為了審訂譯文,我才得以更深入了解為什麼這個在歷史上被稱為阿爾斯特(Ulster)的北愛爾蘭地區,對於當地共和派來講應該是「愛爾蘭北部」(North of Ireland——但為了行文方便,我還是採用「北愛爾蘭」一詞),也知道追求與愛爾蘭共和國合併統一的共和派在宗教上以天主教為主流,至於想要留在聯合王國(UK,即一般所謂英國)的保皇派(the loyalists)或聯合主義者(the unionists)則主要是新教教徒。(但這並不表示所有天主教徒都是共和主義者,所有新教徒都是聯合主義者。)另外,宗教因素在北愛爾蘭內部衝突中向來扮演關鍵角色,其中一個面向是:新教教徒人口在二十世紀之初原本占優勢,但後來卻被天主教徒超車(因為天主教禁止墮胎,人口增生自然較快),也因此才讓新教徒感到自身生存遭受威脅,逐漸也發展出「阿爾斯特防衛協會」(Ulster Defence Association)、「阿爾斯特志願軍」(Ulster Volunteer Force)等準軍事組織;換言之,會在愛爾蘭進行恐攻的不是只有共和派人士(例如愛爾蘭共和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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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別說》的書寫背景:桃樂絲.普萊斯其人其事
本書作者派翠克.瑞登.基夫(Patrick Radden Keefe)是知名的美國調查記者兼作家,目前為《紐約客》雜誌編制內的撰稿人(staff writer),《什麼都別說》是他的第三本專書。基夫是三千三百萬愛爾蘭裔美國人之一(這實在是個驚人的數字,因為愛爾蘭與北愛爾蘭人口加起來也才不到六百萬),會寫出這樣一本書不太令人意外,但真正促使他動筆的是二○一三年他看到愛爾蘭共和軍退役成員桃樂絲.普萊斯(Dolours Price)的訃聞後,便花了四年時間進行訪談、研究與寫作,二○一八年年底本書出版後獲《紐約時報書評》選為隔年的年度十大非虛構類好書之一。基夫說,為這本書進行訪談工作是非常艱難的。為了寫這本書,他飛往北愛爾蘭多達七次,但常常撞上一堵「沉默之牆」,很多人不願提起過往。
1980年5月,時任愛爾蘭前總理豪伊(右)到訪英國倫敦,與時任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討論北愛爾蘭問題。(資料照,美聯社)
以桃樂絲.普萊斯為本書主要人物之一,當然具有相當代表性,因為她與妹妹瑪麗安(Marian Price)曾因姣好面貌與青春年少而成為愛爾蘭共和軍的看板人物——但可別誤會了,她們的確是會持械搶劫與攻擊英軍,桃樂絲甚至是一九七三年三月八日震驚全球的倫敦爆炸案總指揮官。不過,基夫以桃樂絲當成本書的兩條主要敘事線之一,其實不無以「她的歷史」(herstory)來顛覆國族暴力史的意味。基夫追溯桃樂絲.普萊斯為何加入愛爾蘭共和軍的個人史,發現政治團體「人民民主」(People’s Democracy)於一九六九年元旦發起的民權大遊行(從貝爾法斯特走到德里,總計步行一百多公里)對她產生極大影響:遊行第四天,隊伍來到德里城外的伯恩托雷特橋(Burntollet Bridge),結果遭到一群新教激進分子攻擊,這讓桃樂絲意識到或許暴力抗爭才是她該走的路。普萊斯姐妹就這樣加入愛爾蘭共和軍,但跟隨基夫的敘述,我們會發現她們在倫敦爆炸案被捕入獄後進行絕食抗議,人生也漸漸走向崩壞之路,甚至還遭受往日革命夥伴的無情背叛,因此桃樂絲在歷次接受訪談的過程中對於自己的革命人生不無感到失望之處。在基夫筆下,她們顯然不是英雄人物。
受害者或抓耙仔?
《什麼都別說》的另一條敘事線,是發生於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初(或十一月底)的珍.麥康維爾(Jean McConville)綁架案。這位女性不是什麼大人物,她在被綁架時是個必須獨力扶養十個小孩的三十八歲寡婦。基夫表示,相較於一九七○、八○年代的智利與阿根廷有數萬人因為反對獨裁政權而「被失蹤」,北愛問題持續發展到結束的三十年之間(一九六八到九八年),「被失蹤」的只有十六位(其中也有愛爾蘭共和軍成員),而珍.麥康維爾就是其中之一。這位遭綁架失蹤的年輕寡婦或許微不足道,但在北愛爾蘭逐漸邁向和平和解與實踐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每一位受害者其實都很重要。基夫同時讓我們意識到,這位寡婦被綁架後遇害,毀掉的不只是她的人生,也包括十個小孩的人生:其中有幾位酗酒、嗑藥,也有人在被安置在天主教孤兒院後遭院內修士性侵。在孩子們的回憶中,母親之所以會遭到綁架並且「被消失」,應該是曾經幫助某位受傷的年輕英軍士兵,因此被冠上了「英國佬情婦」(Brit lover)的汙名。
一九九四年夏天,以尋找失蹤者(或遺骨)下落,調查真相為宗旨,珍的女兒海倫(Helen McConville)成立了「被失蹤者家屬協會」(Families of the Disappeared),該協會甚至曾向造訪北愛爾蘭的美國總統柯林頓請命,希望政府能給他們一個公道。不過,珍.麥康維爾之所以獲得作者基夫的青睞,成為本書兩大主要人物之一,有個非常重要的理由是她的身分踩在受害者與「抓耙仔」(tout)的邊界上。在故事進行到某個時間點,我們會發現愛爾蘭共和軍的某些成員(包括珍.麥康維爾)出面指稱珍.麥康維爾是個英軍線人,因此言下之意是她遭愛爾蘭共和軍綁架後殺害其實是死有餘辜。她到底是不是「抓耙仔」?這當然是本書最為懸疑的地方,作者非常細心地透過各方說法來研判此事是否合理,並且透過對證據的抽絲剝繭來分析;不過,另一個非常精彩之處在於,珍.麥康維爾也可以是一個用來檢討北愛爾蘭共和運動中「抓耙仔」文化的切入點。這些人為何要出賣同胞?「抓耙仔」置身英軍與愛爾蘭共和軍的夾縫中,如何求生自保?但我想基夫最想追問的是:難道「抓耙仔」就非死不可?為此,基夫也曾經數度在書中質疑愛爾蘭共和軍的許多人士對於國族大義的理想太過執著,最後在三十章直接表示,雖說他體內流著愛爾蘭人的血,但是:「我漸漸發現三葉草和健力士啤酒等象徵愛爾蘭的符號並無法帶給我歸屬感,而且有時候我也無法認同這個群體對於民族團結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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