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28日正式宣布歐洲進入「氣候緊急狀態」,並承諾督促歐盟會員國在2050年前達成淨零碳排放目標。不過,這項宣示被反對者批評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環保團體更批評歐盟目前的氣候目標,事實上落後於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的標準,點名部分歐洲國家面對氣候危機的態度消極。
主席馮德萊恩宣示:歐盟有義務帶領氣候行動、領導眾人
全球各地已有數百個城市在過去數月間宣布「氣候緊急狀態」(climate emergency),但仍以地方政府為主。因此,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28日的投票具有代表性意義,它代表逾5億歐洲人民宣示,而歐洲也是世界5大洲中第一個宣布此事的大陸。歐洲議會承諾,將督促歐盟會員國在2050年前達成淨零碳排放目標(net zero carbon emissions),而歐盟也將解決氣候危機視為核心政策。此舉也回應,青年氣候抗議呼籲政壇做出行動的訴求。
MEPs are calling for declaration of climate emergency in the EU.EU should commit to net zero emissions by 20502030 emission reduction target to be raised to 55%More ambition needed in international shipping/ aviationMore ➡ https://t.co/2S2oaHBnWM pic.twitter.com/oZfy41NSJR
— European Parliament (@Europarl_EN) November 28, 2019
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歐洲議會趕在12月2日即將在馬德里(Madrid)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 25)前投票,欲證明歐盟對抗氣候危機的決心。28日歐洲議會全體議員投票,以429票支持、225票反對、19票棄權通過宣示歐洲進入氣候緊急狀態。同日歐洲議會通過另一決議案,表明目前歐盟氣候目標「沒有跟上」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所設下1.5°C的標準。
這項宣示也給予新任歐盟執委會(EU Commission)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更多壓力。27日在法國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經歐洲議會全體會議以461:157票數同意任命後,馮德萊恩在會議上再次承諾,12月1日就任起,將於100天內提出《歐洲氣候法案》。她表示,歐盟會擔任對抗氣候危機的領導角色,「氣候變遷關乎我們所有人。我們(歐盟)有義務行動,有權力領導眾人。」

然而,環保人士警告歐洲議會,不要只做出象徵性舉動,認為宣示並不算足夠的行動來支持。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歐盟氣候政策顧問Sebastian Mang在議員投票前就批評:「我們的房子正在燃燒。歐洲議會已經見到火光,但光是站著旁觀並不能解決問題。」
起草人:宣示就是行動,批反對者無危機意識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主席、法國中間派議員坎芬(Pascal Canfin)是氣候緊急狀態決議案的起草人,他認為這次宣示「不只是宣布緊急狀態,這也是行動,以做出正確政治決定的心態,去做這件事。」他表示,這次宣示是給予歐洲人民與全世界強烈的訊息,不過他同時強調,在宣布氣候緊急狀態後,更多行動必須伴隨這項宣示。 (相關報導: 氣候相關字彙正夯》牛津辭典2019年代表字出爐!「氣候緊急狀態」使用率年翻百倍 | 更多文章 )
Day 16. In the middle of the ocean I’m struck by the news that the EU Parliament has declared a climate emergency.We can’t solve a crisis without treating it as one. Let’s hope they now take drastic sufficient action.Join the #climatestrike to put pressure on them! pic.twitter.com/PcWPU8yowf
— Greta Thunberg (@GretaThunberg) November 28, 2019
綠黨(The Greens)成員霍姆格倫(Pär Holmgren)則指出,部分黨團並沒有意識到氣候危機的緊急程度。他在投票前向《衛報》暗批反對者:「你當然可以下結論,我們未來將面臨全球均溫上升3°C,是比4°C的狀態還好,但這已經超出我們先前對彼此、對未來世代的承諾 ── 維持2°C以下、或最好是1.5°C以下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