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過皇帝。1859年9月17日,舊金山男子約書亞.諾頓(Joshua Norton)自立為「美利堅合眾國皇帝」(Emperor of the United States),自封尊號「諾頓一世」(Norton I),後世稱之為「諾頓皇帝」(Emperor Norton)。諾頓皇帝在位20年,1880年1月貧病交迫死於街頭。160年後,美國儼然又有一位仁兄做起皇帝大夢,而且影響絕不只是在稗官野史上再添一筆。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231年歷史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COTUS)有了歷史創舉:從5月4日開始,言詞辯論改採「電話會議」的方式進行,從9位大法官到律師、檢察官都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2個星期下來,最高法院共進行了10個案子的言詞辯論,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5月12日的兩案:「川普訴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案」(Trump v. Mazars USA, LLP)與「川普訴范錫案」(Trump v. Vance)。
1859年9月,約書亞.諾頓(Joshua Norton)自立為「美利堅合眾國皇帝」,自封尊號「諾頓一世」(Norton I),後世稱之為「諾頓皇帝」(Emperor Norton)(Wikipedia / Public Domain))
川普爭取總統在職期間的「絕對豁免權」
兩案的情節其實大同小異:國會與司法單位在進行犯罪調查時,有權要求被告交出賦稅等財務資料,但如果被告是一家由現任總統經營的企業,總統是否可以拒絕交出這些資料?
一言以蔽之:美國總統在職期間是否擁有免於任何犯罪調查的「絕對豁免權」(absolute immunity)?如果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站在川普這一邊,認同「刑不上總統」,那麼美國的權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將大開倒車,總統宛如升格為超越法律的「皇帝」。「川普皇帝」(Emperor Trump)登基之後,其他總統制民主國家的領導人難保不會有樣學樣。
近代美國政治史有一個優良傳統,自1973年尼克森(Richard Nixon)總統以降,民主與共和兩大黨的總統候選人在競選時,都會公布個人賦稅資料;1996年的共和黨候選人杜爾(Bob Dole)甚至一口氣公布了30年分的資料。遺憾的是,這項傳統在2016年的總統大選中斷,川普對於公布資料先是承諾、隨後反悔。人們就算不熟悉他如何在商場翻雲覆雨(包括4次聲請破產),也能察覺其中必有蹊蹺。
美國總統川普的婚外情對象,色情片女演員「暴風女丹妮絲」史蒂芬妮.柯莉佛(AP)
支付色情片女星封口費的美國總統
川普上任之後,數十年累積的爛帳陰魂不散。2018年,他被踢爆在競選期間透過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付封口費給兩名婚外情對象──色情片女星「暴風女丹妮絲」(Stormy Daniels)與《花花公子》(Playboy)兔女郎麥杜高(Karen McDougal);柯恩已經判刑定讞並入獄,川普涉案的部分則由紐約地區檢察官范錫(Cyrus Vance Jr.,卡特總統時代國務卿范錫之子)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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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主黨接掌聯邦眾議院,情報與金融委員會調查「川普集團」(The Trump Organization)是否在2016年大選中洗錢、勾結境外勢力,要求第一資本(Capital One)、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與瑪澤會計師事務所交出相關資料。
兩樁調查分別是「川普訴范錫案」與「川普訴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案」的緣由,川普之所以成為原告,是因為他興訟試圖封殺法院、國會索取資料的傳票。無論如何,堂堂美國總統涉及這類罪行,比「香蕉共和國領導人」還不堪,更何況川普還是代表向來奉行保守意識型態、「傳統價值」、「基督教價值」的共和黨。
如果總統殺人放火……
回到聯邦最高法院,川普的律師與聯邦司法部訴訟長(Solicitor General)法蘭西斯科(Noel Francisco)力主總統在職期間擁有「臨時絕對豁免權」(temporary absolute immunity),就算殺人放火(想想川普著名的「我在第五大道開槍殺人」說法),國會與執法機構也莫奈他何(國會彈劾、審判是另一套程序),如此才能保障日理萬機的總統不受國會與執法機構的「騷擾」,全心全意「福國利民」。
看看川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是如何粉飾太平、諉過搶功、踐踏專業、政治掛帥,那些訟棍的辯詞顯得分外可笑可歎。更何況,美國總統任內接受司法調查早有先例,世人對1974年的「美國訴尼克森案」(United States v. Nixon)、1997年的「柯林頓訴瓊斯案」(Clinton v. Jones)應該記憶猶新。在聯邦最高法院判決之下,前者迫使尼克森總統交出水門案(Watergate scandal)白宮錄音帶,後者迫使柯林頓總統對一樁性騷擾案提出證詞。如今川普何德何能,竟想開出「刑不上總統」的歷史先例。
2018年11月30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合影(AP)
9位大法官向歷史交代的關鍵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現任9位大法官,共和黨籍總統提名的保守派佔多數,其中葛薩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兩人更是「朝天子門生」,能否為美國的民主體制把關大有問題,「川普訴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案」對川普尤其有利(國會濫用調查權干擾總統施政)。只能期望他們會想起已故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審理「柯林頓訴瓊斯案」期間的名言:如果總統忙到沒有時間應付調查,那麼「直到任期結束,他都不應該打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正是川普的最愛。
不過就算川普在法院吃癟,他在剩餘任期(8個月或者4年8個月)也不必太過擔憂自己的醜事一一曝光,因為他已經徹底收服聯邦司法部的高層,將司法部的獨立性降至歷史新低點,從佛林(Michael Flynn)案的翻案過程就可以看出,現任部長巴爾(William Barr)簡直有如川普的私人律師。職是之故,聯邦最高法院這場「總統司法豁免權」攻防戰,歷史意義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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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諾頓一世」與川普之外,美國歷史上還有一位總統以帝王自居,他在對抗司法調查權的時候,透過律師如是說:「美國總統在4年任期內,擁有一如法國國王路易十四(Louis XIV)的權力,不受制於任何法庭程序,只有彈劾案法庭(國會)例外。」這人便是尼克森,1974年8月在國會彈劾陰影下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