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日武觀點:體育班會是執政者的神器還是包袱?

體育班成員運動傷害頻仍,甚至嚴重到引起體育署的重視。(資料照,顏麟宇攝)

如果你在媒體報導中看到或聽到下面這句話:「每年將數千名兒童送進學校進行全天制的運動訓練。」你會想到什麼?我相信許多人想到的是國內中小學的「體育班」,但這句話其實來自於《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對東京奧運的報導,針對的是中國大陸的運動員培訓體制,並指出這個體制源自於前蘇聯,我只是刪除部分文字並略作修飾。

為什麼要扯這些呢?因為體育班的存在與擴充,預期可以在未來奪取遠遠超過目前的國際賽事獎牌,其中當然也包括奧運獎牌。無論是誰在執政,都可以輕鬆的收割這項成果,用簡單明確且難以駁斥的事實,宣示自己和整個執政團隊的英明偉大。

然而,體育班真的利多於弊甚至有利無弊嗎?至少在黑暗的角落中,會有無數體育班畢業生及其親友唾棄政府的體育政策,一旦爆發則可能讓執政者束手無策!因此體育班究竟會是執政者的神器還是包袱,目前仍言之過早。

源遠流長且日益壯大的體育班

國內的體育班始自於1968年指定3所高中成立的體育實驗班,到2013年才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目前已有700餘所中小學獲得核准,學生人數逾4萬人。

該設立辦法第3條明確指出,至少到了國高中階段,體育班唯一的目標是「培育運動專業人才」。第4條更進一步設定範圍,宣示體育班發展之運動項目以奧運、亞運、世大運、及中央主管機關推動之學生運動賽會競賽項目為原則。

顯然,體育班一開始就是想要培養出國際重大運動賽事的「奪牌機器」,這點和前蘇聯、中國大陸沒有任何差別。當然,已經快被台灣社會遺忘的孔老夫子說過,「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因此沒有必要因為該項制度來自於中俄兩國就予以唾棄,理性的分析其利弊才是明智的抉擇。

20210813-體育改革專題,桃園平鎮高中體育班,跆拳道校隊,收操。(顏麟宇攝)
體育班一開始就是想要培養出國際重大運動賽事的「奪牌機器」,圖為桃園平鎮高中體育班跆拳道校隊。(資料照,顏麟宇攝)

毫無疑問的,只要體育班制度還沒有崩潰,就可以源源不絕的培養出大量的優秀運動人才,輸送到各大學的運動相關科系持續培育,最後則配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來精益求精,真正的踏上奪牌之路。這點已經由前蘇聯和中國大陸的經驗獲得鐵證,根本不容置疑。

問題在於,體育署在2021年預算書當中的一段引言,點出了我們的體育政策根本自相矛盾。

該引言宣稱:「國民體能是國力的基礎,競技運動實力是國力的展現」,但體育班制度其實只是提高了競技運動實力,對於並非運動員的全體國民而言,體能狀況根本不會受到這項制度的影響。於是,國民體能和競技運動實力不再是體育署所言的「本體與鏡像」的關係,而是逐漸脫鈎而漸行漸遠。

全大運一般組參賽成績多年來無進步

想要證明這點的話,最精準的證據來自於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大運)的檔案資料。只要翻出從早年到目前的資料,對照公開組與一般組的參賽標準和前8名成績,結果就一目了然。

我無法做到這點,只能根據個人記憶指出,就一般組參賽標準而言,幾十年來並沒有明顯變化,例如我還記得自己當時鉛球和跳遠的個人最佳記錄,都微幅超過當時的參賽標準,而40多年後的今天,鉛球的10米和跳遠的5米8,都還是略低於我當時的個人最佳記錄。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從「東京奧運」看見「時間」的重要性 更多文章

另一方面,翻出近年中學運動會的成績檔案之後就會發現,許多金牌得主的成績,已經接近或追上40多年前的國內頂尖水準。例如,2021年高中男生組跳遠金牌成績達到7米65,我念高中和大學時只有陳進龍的7米73超過這個數字,三級跳遠金牌的15米84,也足以和當時全國排名第一的黃媽龍爭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