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管中閔不懂蔡碧仲的委屈,蔡英文懂嗎?

執政兩周年,民調直直落,蔡英文知不知道蔡政府有多奇怪?(資料照,盧逸峰攝)

什麼都怪,什麼都不奇怪;本來不奇怪,擺在一起真的很奇怪;挾高人氣帶著民進黨重返執政的蔡英文,能在短短兩年時間,從國會席次大勝到清算不當黨產,把在野黨打到快脫底,面對幾無還手之力的國民黨,自己的聲望卻也同步從七成多的高水位打到對半還不夠,蔡英文為什麼會在掌權這兩年,搖身就變成一個不講事理、無視法理的「權力者」?是蔡英文奇怪?還是民進黨奇怪?這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蔡英文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團隊有多怪,值得再一次臚列,同時問問:這是你想要的?還是民進黨想要的?

轉型正義清算國民黨可理解,惡整台大算哪招?

首先,清算國民黨即其附隨組織,即使法有違憲之虞,但為政治鬥爭做,還有可理解之處,但是,一、執意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是什麼道理?是要搶資產還是搶人事?結果什麼都沒搶到;二、中廣是不是附隨組織,仍未有定論,通傳會七早八早把中廣兩個頻道收回還不得請徵補償,這是什麼道理?結果中廣提告勝訴,台北高行政法院判決直指通傳會裁量權濫用,有用嗎?原民台和客家台都開播了,敗訴依然照播不誤,等最後官司定讞,中廣已經被整得七葷八素了;三、救國團是不是附隨組織也還未經拍板,民進黨執政的宜蘭縣政府急乎乎地把救國團資產所有權畫給縣政府,一句通知都沒有,行政權能這樣偷偷摸摸嗎?省不得還有官司要打,民進黨真討得了便宜嗎?

其次,如果說清算國民黨還有「轉型正義」的旗號打前鋒,蔡政府拚了命惡整台大校長遴選案,又是什麼道理?台大校長當選人到底是得罪了蔡英文?還是得罪了賴清德?還是得罪獨派哪一位天王老子?為了政黨鬥爭,法也不法,這也罷了,國民黨在台吃香喝辣幾多年,吃點苦頭也沒人為之抱屈,問題是偌大的國家機器卯起來非鬥倒一介書生、中研院士,有必要嗎?管中閔再可惡也不過是傻乎乎地當選校長,沒想到這「煮熟的鴨子」是別人要的,他戳破了民進黨政府尊重大學自治的虛像。

20180524-教育部長吳茂昆24日出席教育委員會,遭國民黨立委等包圍抗議。(顏麟宇攝)
管中閔意外當選別人想要的台大校長,成為被鬥爭的箭靶。圖為「拔管」教育部長吳茂昆出席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遭國民黨立委等包圍抗議。(顏麟宇攝)

論罪不依法,「拔管案」碎裂法治國假面

最嚴重的,「拔管案」裂碎了台灣做為法治國的假面。此案延燒五個月,該談的法理談到筆斷嘴破,最近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列席立法院備詢,堪稱集大成之經典,蔡碧仲是教育部跨部會論罪(專案)小組的重要部會代表,根據兩次會議紀錄,他一路主導定罪,第一次會的主軸在赴大陸(被)兼職,或許後來發現內閣員被在中國被兼職真授課還賣專利之情狀,遠比管中閔嚴重,第二次會的論罪主軸轉向兼獨董。重點是,根據公司法、證交法、乃至校長遴選辦法,都找不出「違法」事證,甚至從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和教育部長吳茂昆,都有類似情節,但蔡碧仲咬定這個一定違法!

為什麼一定違法呢?歸納他在立法院答詢的要點:一,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可以違法,「很多人玩六合彩,但沒抓到不代表不違法。」問題是,吳茂昆和郭旭崧「違法」已經被舉發,辦是不辦?他沒答案。 (相關報導: 風評:法律屈從權力,沒有傳票的傳喚會留下印記 更多文章

二,跨部會建議的關鍵不在獨董,不在證交法,「關鍵在行政程序法和遴選要點裡的資訊要不要揭露。」搞了半天,法務部堂堂政次不懂證交法,連行政程序法都搞糊塗了,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六款明訂「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該法,蔡碧仲是刑法專業,就算搞不清楚行政程序法,既然參加教育部的跨部會會議,總該做點功課,看看教育部怎麼回函給監察院,解釋陽明大學校長兼獨董之爭議,應該依大學法和遴選辦法,回歸遴選委員會,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蔡碧仲不能辯解「陽明不適用,不表示台大不適用」,因為法條明明白白,沒有甲可乙不可的空間。

20170327-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27日出席立院委員會。(顏麟宇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列席立法院答詢,對教育部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紀錄外洩 耿耿於懷。(顏麟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