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強姦受孕而出生的英國女性希望其生父在「無受害人起訴」中被繩之以法,這是此類案件中的首例。
維姬(Vicky,化名)說,她母親在不到法定年齡時被一個30多歲的家庭朋友強姦。
維姬說,她的出生就是犯罪證據,她希望通過DNA(去氧核糖核酸)檢測來證明生父的非法性行為。
英國西米德蘭茲郡警方(West Midlands Police)表示,法律不承認維姬是受害人。
維姬來自伯明翰,她在1970年代7個月大時被人收養。18歲後,她開始尋找生母。她從一名社會工作者和其社會服務記錄中發現,她的出生是強姦受孕的結果。
在接受BBC維多利亞·德比郡(Victoria Derbyshire)節目採訪時,維姬說:「我的母親當時才13歲,還是個女學生,生父是家裡的朋友,當時30多歲。」
「有記錄顯示,我母親去他家照看孩子時,被他強姦了。文件中有七處說這是強姦。」
「記錄上有他的名字和住址,社會服務機構、警察和衛生工作者都知道,但什麼也沒做。」
「這讓我感到憤怒,為我的母親感到難過。」
「活著的犯罪現場」
維姬設法與生母團聚,她稱這一刻「非常超現實」。
幾年後,吉米·薩維爾(Jimmy Savile)醜聞曝光後,媒體開始報道歷史上的性侵案,維姬決定行動起來。她一直認為,其生父沒有被起訴是不對的。
「那時我想,我有DNA證據,我自己就是活著的犯罪現場。而且犯罪行為都寫在文件XU3了。公眾肯定會認真看待的。」
「我想讓他承擔責任,為我媽媽討回公道,也為自己討回公道。他的選擇影響了我的一生。」
維姬的母親不想再經歷這樣的折磨,最初也被警方說服決定不再報案,但她支持女兒。
維姬希望警方認真考慮,所謂的「無受害人起訴」是否意味,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就是法定強姦罪。她說警方可以使用DNA和出生證明來確認年齡。
根據當地皇家檢察署(The 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官方將「無受害人起訴」稱為基於證據展開的起訴,可用在家庭虐待或強姦案件中,即便受害者撤回或拒絶發表聲明,但如果仍符合公眾利益,就可基於證據進行起訴。
但維姬表示,警方、社會服務機構、律師和國會議員都告訴她,她「不是受害人」,無法提起訴訟。政府將受害者定義為因犯罪而遭受情感、身體或精神傷害的人。
「那場犯罪令我存活至今,一生都被它支配,但沒有人覺得我是受害者。我活著,它證明我是兒童強姦犯的孩子,卻沒有人在意這個事實」,她說。

伯明翰亞德里(Birmingham Yardley)的工黨議員傑西·菲利普斯(Jess Phillips)說,因強姦受孕而出生的孩子「絶對」應該被視為受害者。「這種情感無疑會影響一個人、他的人際關係和生活,並且影響對自我的感知。」
「我認為這個論點站得住腳,說明不需要是直接受害人就可以起訴。我們絶對不會說,在家庭暴力中,沒有遭受暴力本身的孩子不受犯罪行為的影響——我認為影響是一樣的。」 (相關報導: 英擴大偵辦兒童性侵案 261政要名流淪為嫌犯 | 更多文章 )
維姬戴著隱蔽攝影機,追蹤到一個可能是他生父的人,記錄下了他們的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