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染疫居隔注意了!恐「當場喪失投票權」 中選會認證:沒違憲

若在選舉期間因確診而遭到隔離,恐當場失去參與該次選舉投票的權利。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報導無關。(資料照,蘇仲泓攝)

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至,但若在選舉期間因確診而遭到隔離,恐當場失去參與該次選舉投票的權利!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20)日直言,《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確診者就是必須隔離,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也認定「沒有違憲」,這是很不得已的事,就是要按照國家防疫措施施行。

九合一地方選舉將於11月26日登場,目前規定指出,確診者、居家隔離者不得出門投票,以完成行使公民之投票權利,屆時恐約有20至30萬民眾將因「防疫」被剝奪基本公民權利。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近日就質疑,3月中選會曾稱在研議如何讓確診者投票,如今竟因所謂防疫沒收確診者投票權,尤其是18歲公民權好不容易推出立院,全台卻可能有30萬人被沒收投票權,這不該發生。

針對投票規定,中選會主委李進勇20日赴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確診就必須接受隔離,且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也認為,確診隔離就不能出門投票一事「沒有違反憲法」,強調這很不得已,就是要按國家防疫措施執行。 (相關報導: 習近平連三任,「戰狼外交」會變成什麼模樣?智庫學者:北京會將美軍趕出中國周邊,台海情勢恐繼續惡化 更多文章

至於因所謂防疫沒收投票權,是否引起公民為了行使權利而隱匿染疫?李進勇則坦言,中選會確實無法清查跟掌握,希望大家按照國家防疫措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