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公審」台大校長管中閔,朝野只有韓國瑜聲援管校長。
在韓與管兩人的身影中,共同看見的是民進黨傾一黨之力與所有行政、立法甚至監察的優勢來「卡韓」「卡管」,如今的「公審」不過是卡管2.0版,而卡韓更是天天更新版面,隨時都有新發展。
猶記去年卡管案鬧得沸沸揚揚時,三位教長先後下台,最後還是葉俊榮「犧牲」自己,讓竭盡心力要找出讓管中閔無法出任台大校長所有相關證據的綠營上下,特別是讓小英總統,得以有個台階可下。小英當時對外聲稱堅持尊重教育部專業,私底下卻讓政院跨部會都要想辦法查到「置管於死地」的證據,當時綠營上下根本只知揣摩小英的意志,完全不問是非公道。

如今英系監委王幼玲與蔡崇義負責調查管中閔在國發會主委時兼職寫稿一案,監院在今年1月16日通過彈劾管,耐人尋味的是原本監院是馬系監委多於英系,然而,當天有5位馬系監委以事前請假和臨時請假等方式,「暗助」英系,形成開會時英系以6比5的人數優勢,再加上馬系的方萬富的倒戈,最後以7比4通過彈劾管中閔兼職案。
馬系監委人數本來就比英系多,卻落到這種結果,藍營在監院已失去的主導優勢,這個變化更在今年5月23日監委江綺雯、仉桂美完成前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輕生案時就顯現出來。江、仉兩委員才提出依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或外交部長吳釗燮的說法,謝長廷可以指揮督導各辦事處,因此他不趕往大阪支援,「非不能也,實不為也」;而蘇啟誠輕生前一天,謝長廷曾四度打電話給蘇。這份調查報告才通過,英系七監委馬上提「不同意見書」,指仉、江兩委員的調查報告內容多為揣測之論,先射箭後畫靶。
卡管案在葉俊榮勉強同意而暫告一段落,管中閔也得以在今年1月5日就任台大校長,卻沒想到公懲會會在這時候會發出「公審」這一招,沒別的就是承接監院的綠化氛圍,想藉機向小英「效忠」。

管中閔的懲戒案由公懲會第一庭審理,合議庭成員為石木欽(公懲會委員長兼審判長)、廖宏明、吳景源、張清埤、黃梅月,由於第一庭場地僅能容納八人旁聽,公懲會向高等法院借用專一法庭,在7/2舉行「公審」。
妙的是,公懲會接著又在7/4舉行號翁啟惠涉嫌浩鼎案,被公懲會以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未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之情事處以申誡。看起來公懲會好像一視同仁,採取公開透明審理或接受申訴。然而管中閔和翁啟惠兩案最大的不同是翁所涉及的是科技技術與內線交易之間的爭議,翁以法院與監院都還他清白為由,要求公懲會撤銷對他申誡的處罰;至於管案,最大的爭議在於監院認為管中閔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任職政務人員期間,以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寫社論,獲取年約65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禁止兼職規定而彈劾。 (相關報導: 出席公懲會準備庭 管中閔駁不當兼職:今天會站在這裡,只因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不為有權勢者所喜 | 更多文章 )
請注意,在這三年中,管爺為壹週刊寫社論,每篇以2.5萬元計,應該是有26篇,而三年中,壹週刊一共出版幾期?若以每週出刊一次應該有156期,若除去過年期間不出刊併刊,應該會有148-150期左右,管的26篇,依社長裴偉的說法,他是經人介紹而邀請時任台大教授的管爺撰寫有關財經的評論,「雙方沒有合約,有刊登才付錢」,他並指監察院的彈劾資料中,有些文章並非出自管中閔之手,「監察院也從未約詢過他」,裴偉表示,「與管平時不會聯絡,管寫久了,有些時候會自己來稿。」按照紙媒的例行性操作,總主筆邀各界菁英出任主筆,因應新聞與議題而撰寫不同領域專業的社論,不過,這些稿件有不少會經總主筆等媒體高層再做融合幾位撰稿人的說法調整與潤飾,所以裴偉才說,有些監院所舉的文章並非管所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