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澎孝觀點:「毒樹果實」與「轉型正義」─鮑威爾228報導可信度的探討

對於228事件的歷史還原眾說紛紜,筆者探討228相關文獻並分辨文獻真偽。圖為「228‧0拒絕遺忘堅持反抗—228七十三周年紀念行動」。(資料照,簡必丞攝)

英美法學上,對於「衍生性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有所謂「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該理論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衍生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會受到汙染。因此,這樣衍生出來的證據,在訴訟中不具備證據能力。 同樣的邏輯,當我們在追求轉型正義,尋找歷史真相時,更要注意是否採擷到了「毒樹果實」?以免誤導了轉型正義。

近年來,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的李中志教授,從故紙堆中,翻出了1947年3月29日上海「密勒氏評論報」《The China Weekly Review》的一篇題為「Taiwan Island’s Blood Bath」的報導。

這篇七十幾年前的報導,是由約翰・威廉・鮑威爾 (John William Powell)執筆的。他曾於 228 該年的3月19日抵台、27日離去,在台灣待了九天。這篇報導據稱是「英文世界」第一篇對228事件的報導。該報導經李教授翻譯成題為「台灣的血浴」。宣稱發現了若干所謂前所未聞的「228血腥暴行」,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與震撼。

美國記者筆下的「台灣血浴」

鮑威爾在他的報導中,對於國府軍隊的鎮壓暴行,有許多血腥的情節描述:

「一位外籍人士看到一位騎腳踏車的男孩被攔下,顯然因為他停下來舉起雙手的速度不夠快而惹怒了憲兵,他們命他伸出雙手,然後用刺刀砍下雙手再砍人。」

「發生在台北基隆之間的一處村落,20位年輕人被屠殺。在他們被刺刀刺死前,先被閹割、去耳、削鼻,之後屍體被丟入溪流,棄置數日。」

「在台灣南端的打狗,數千人從監獄被拖出來,雙手以鐵絲捆綁,中間絞緊讓鐵絲切入手腕的肉裡。」

「軍警快速巡邏隊,以架設機關槍的卡車在市區疾駛,向群眾掃射。檢驗槍傷與散落的彈殼顯示,軍隊使用了達姆彈,以造成恐怖的傷口,往往致命。」

情節有悖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

由於威廉.鮑威爾是一位美國人,他所代表的上海「密勒氏評論報」又是當時在中國發行的英文週報,不但是在華西方人士閱讀的主要英文媒體,同時也是當時的西方媒體報導中國新聞的主要消息來源。

因此,後來若干西方媒體對「228事件」的報導,基本上,都是以「密勒氏評論報」的報導為藍本改寫的。以致於威廉.鮑威爾這篇有關國府鎮壓228血腥暴行的報導,產生了「一槌定音」的效果。當然,這也是這篇報導會被翻出來,並對「後228世代」的我們,產生了駭人聽聞的震撼效果。

但是,任何報導最起碼得要經得起「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的檢驗。所謂經驗法則係指吾人其於日常生活經驗所得之定則,並非個人主觀上的推測而言。而所謂「論理法則」即邏輯法則,亦即推論是否合於邏輯。

令人不解的是,上述諸多恐怖又不可思議的「目擊故事」,例如:「20位年輕人被屠殺。在他們被刺刀刺死前,先被閹割、去耳、削鼻」,以及在高雄「數千人從監獄被拖出來,雙手以鐵絲捆綁」鮑威爾自稱是他「從可靠的外籍目擊者那裡取得的」。 (相關報導: 黃澎孝觀點:賜予、褫奪、賜死⋯中共的天朝心態與統戰變臉術 更多文章

但是,經過這幾十年來,台灣各公民團體,甚至學術機構對228事件當事人所作的口述歷史或訪談資料中,為什麼都沒有台籍的目擊證人呢?這就不免有悖「論理法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