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在台灣極具爭議,前民進黨政府曾多年未執行死刑,國民黨上任後簽署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卻恢復執行,且執行多次。2016年,民進黨再度執政,國外人權專家關切台灣能否落實廢死,「死刑計劃組織」執行長雷紹爾(Saul Lehrfreund)6日指出,簽署ICCPR之後,台灣現在的思考不是要不要廢死,而是如何能達成廢死、何時能廢死。
雷紹爾與英國工黨議員施凱爾(Keir Starmer)、英國司法精神醫學會創辦人之一的雷瑞德(Richard Latham),5日起在台灣進行為期3天的訪問,與官員、立委、律師、法官、檢察官、NGOs、學生等討論死刑、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等議題,6日在英國在台辦事處代理處長陶戴明(Damion Potter)陪同下與媒體座談。
雷紹爾:國家對死刑態度 會讓該國被歸類成有人權或阻礙人權國家
在1992年共同創立國際NGO「死刑計劃組織」(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的雷紹爾指出,當時全球僅35國廢死,如今已109國,另外,30多個仍保有死刑的國家則實質廢死、未再執行,全球75%的國家已不再使用死刑,短短24年內變化非常大,每個國家達成廢死的方式和所需的時間不同,但「死刑有違基本人權」是大家共同的理解,尤其因死刑違反生命權、也不人道。
已來台多次的雷紹爾說,他們不是來教台灣如何處理死刑議題,也不是他們比較懂,然而,廢死已是很多國家做外交的重點,但不是用很專斷的方式,而是透過溝通、對話,讓有死刑的國家知道為何廢死很重要,這些國家很多都不民主,是否廢死,「國家必須自己決定」,在這個議題上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涉及該國在國際上,會被歸類有人權的國家或阻礙人權發展的國家。
批准ICCPR就有義務廢死 雷紹爾:要討論如何才能達成
自2005年底起,台灣暫緩執行死行政策,並在2009年將ICCPR納入國內法,但從2010年開始,國民黨政府恢復執行死刑,6年共有32人被執行死刑。
雷紹爾指出,批准ICCPR的國家「就有義務廢死」,對台灣來說,「思考應轉向」,不再是爭論否要廢死,而是要討論「怎樣做才能達成廢死、以及什麼時候要廢死」,這是ICCPR的要求;ICCPR是在超過50年前草擬的,隨著社會、人權觀念的進步,對公約的解釋也有變動,他們訪問的目的,是協助台灣理解受公約保障的人權是什麼、簽約國對落實人權保障的職責在哪。 (相關報導: 太敏感?英國人權專家訪台籲廢死 陳建仁、邱太三都未公開行程 | 更多文章 )
台灣反廢死挑戰並不特殊 英國當年這麼做…
雷紹爾表示,台灣遇到反對廢死的挑戰並不特殊,已廢死的109國也有類似經驗,民眾對死刑的態度、被要求廢死是否侵害國家主權等看法,都需要被挑戰;另外,也須想想刑事司法制度的問題,任何制度的本身都不完美,制度不是機器或電腦組成,是人組成的,人雖努力做到公正,但很多原因會發生,導致不可能每個判例都公正,了解到這點,就會質疑死刑是否適當,因為總有無辜者被判刑,甚被處決;美國是很好的例子,美國有165名死刑犯被證明是無辜,以美國死刑犯人數來看,約1/10的死刑犯是無辜的,「這數字很驚人,但卻是真的」,而且這不只發生在美國,很多其他地方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