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就開始男裝打扮
阿寶出生於一九三八年的員林,上有二個哥哥,是女生排行的長女,下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阿寶小時候穿的是哥哥長大留下的男生衣服,「阮老母把我穿成男孩子的樣子,穿習慣了。家裡做生意又種芭樂,要穿成這樣才不會被男人欺負。」
十三歲跟著姑姑到台北,和姑姑一起住在他工作的鐵路局(現在的台鐵)宿舍,開始在台北生活。做過各種工作,早餐店、豆漿店、在電影公司送片到各地戲院、百貨公司⋯⋯拿到薪水就寄回員林老家給父母。後來也曾經自己做過三年生意,跟果農包山(契作),荔枝、龍眼、蘆筍收成了,再交給公司做罐頭。
出生到少年時期,歷經了日本人發動太平洋戰爭、日本戰敗投降離開、國民政府接收、蔣介石政權來到台灣⋯⋯大時代的風雨和當時經濟的困頓,全不在他的回憶出現,因為他自己「風光」的一生比大時代故事還精彩。
剛見到阿寶的時候,他穿著短褲,短短的頭髮,就是一個鄰家大叔,或是一位親切爺爺模樣。
作為聽故事的人,心裡有些疑惑,「你小時候曾因為不像女孩被罵嗎?」「家族、鄰居、同學會嘲笑或以奇怪眼光看待嗎?」
這些問題來不及問,阿寶就像打開的水龍頭,嘩啦嘩啦地就自動沒停止地流出。二○一三年訪談時已經七十五歲,就像許多人家中的老爸爸、老爺爺,話起當年勇的那種、敘述帶點抑揚頓挫的霸氣,一股腦兒的重現他超過半世紀的風光勇事。作為晚輩,聽得津津有味、嘖嘖稱奇,也不想/不好打斷他的興致。
這群一樣「穿褲的」老T,白天工作,晚上就混在一起。常在外面混到夜裡兩、三點才回到台北車站附近西站阿姑的宿舍,怕被罵,後來就搬出來在三條通租房子住。
他們這群台北掛的,到處玩到處交朋友,一個牽一個,也認識了同樣「穿褲的」台中掛、基隆掛、艋舺掛。在那個近半世紀前、社會還不瞭解同性戀,更談不上接受的古老年代,「同性戀」、「同志」、「T」這些名詞還沒有成為當時這群人身分認同的時代,他們已經找到同類相聚,也跨越縣市往來互動。用現在的想法來看,這已經形成了「準同志社群」!
這群人見面少不了酒,喝起酒來不囉嗦,常常是整罐整罐地喝,早期是喝竹葉青和高粱酒,後來台灣開始有進口酒了,也喝威士忌。
「二十年前戒了!有次兩個人喝了三罐高粱,喝到燒肝,吐到連膽汁都吐出來。」後來去給員林一位九十歲老醫生看,才治療好。老醫生警告,他的醫術後輩沒人傳承,以後如果再有下一次就沒得醫了。老醫生閱人無數,還丟了一句,「我看你兩個月後就又會再喝了。」果然被說中,身體好了過兩個月又開始想始喝了。喝了幾次之後,老醫生的話浮現,想想這樣不好,才慢慢戒掉,那時候戒得很辛苦。
江湖義氣鐵漢柔情
在意氣風發的歲月,少不了江湖張力。人馬雜沓的大橋頭各路人馬匯集,難免也有不長眼的傢伙,有次大夥聚集玩拾巴啦(骰子),有人賭到身上沒半毛錢了,嗆聲:「你們是查甫的還是查某?」(你們是男是女?)說完被換帖的拖到巷子裡打。
「阮沒事是不會去欺負人,但如果侵門踏戶,那就太過分。」在外走跳,被環境訓練自我保護的強悍,但是鐵漢也有柔情,遇到弱者,心腸軟的個性又藏不住。
以前常去的吉林路賣水果阿伯就曾笑他,「吼!那個人就是專門騙人的,你還被騙!」阿寶心中自有一把衡量人心的尺,「被他騙也只是騙吃飯錢而已!他就說他三天沒吃飯了,我只是煩惱人家沒吃飯。」
有次去台南下營玩,有個女人在賣芭樂,他說,剩下的三顆要賣完才能去買米買菜煮給小孩吃。阿寶聽到二話不說,丟一千元給他,芭樂也不要了。一群同行朋友笑他,芭樂沒拿還給人家一千元。阿寶說:「三個小孩等著吃飯,你聽到不會難過嗎?我叫他趕快回去煮飯給小孩吃。」
古早時的交友撇步
二十六歲開始交女朋友,前後曾有十八位。什麼?古早不是沒有同志社團、沒有同志社群也沒有網路嗎?竟然有十八位女友!「女友都是去哪裡認識的?」
「兩個女孩走在一起,我們一群就起鬨,來去撞他,撞了如果他不會罵我們,這才交得到。」
聽到阿寶說的,讓人睜大眼睛嚇了一跳。他講得直率誇張,其實是為了吸引路上女生,騎孔明車故意製造的假車禍。在那個沒有社群、沒有同志社團的年代,喜歡女生的女生,也只能挖空心思,想出這種「不打不相識」的妙招。
看起來是情場高手的阿寶感嘆,「現在的女孩比較沒定性,不像我們那時候交的女孩單純。」
形容自己「很壞」,女生看一個愛一個。不過他「花心」倒也不一定是我們心中想的那樣,「十八個女友交往時間沒有重疊,後來他們都去結婚了(異性戀婚姻)。只有住恩主公附近那個,等了我四年。四年跑給他追,他找不到我。」
這群從年輕「穿褲的」,從十幾歲開始混跡大橋頭。經常混夜店,換帖「兄弟」各行各業都有,有人來自延平北路的五金行,有人是知名冰淇淋老闆的養女,也有人家裡開金紙店。到現在還有「相找」(互相往來)的只有三個,其他的都散了。
那時候常混酒家,「有查某的那種」(陪酒小姊),出手闊綽,小費比男客人給得多,「我們叫的女人絕對沒有讓他轉枱的。」
這些換帖交往的都是「上班的」,也有人和歌仔戲班的當家花旦交往,阿寶喜歡的卻是鄰家女孩。「我不愛上班的。有的上班的女孩都會拿錢要給我用,我不要。」女友對他好,來就幫他洗衣服、燙衣服。有時阿寶玩到半夜才回家,女友還起來煮點心給他吃,非常照顧他。
「女友父母不會反對你們交往嗎?」聽到這裡,訪談的我們忍不住問起。「不會反對才叫我讓他三分啊。」
女友們最後總是踏入婚姻
不過,當時社會仍普遍有「結婚才對」的價值觀,「有的要去結婚了,我也是說好,讓他去結婚。也有女友不去結婚,我硬叫他去結婚。捨不得的,變成我跑給他追。」
對我們來說,兩人相愛不是應該一起對抗逼婚嗎?「你支持他們去結婚?」
「人家父母來拜託我啊,算說是父母都已經放軟(身段)來跟我拜託。他們說,要不然你們(即使繼續在一起)最後也沒有辦法那個(結婚)啊。」
「你不會覺得難過嗎?」
「要說難過也沒什麼難過,不知道什麼叫做難過。那時候我的女人太多。」
他用一句聽起來很臭屁的炫耀話,看似輕描淡寫為當時的心情註解。這其中,究竟是陽剛慣了所以不讓人看到傷心柔弱的一面?還是,面對不可能撼動的、當時的社會壓力,只能被迫認清現實的無奈妥協?
十八位女友大部分是中部人或南部人。有一次,和結拜「兄弟」一起去北港玩,認識了當地的女孩,騎著孔明車在北港玩了一天。後來女孩和父親跑到台北,找上阿寶的姑丈要提親,姑丈哭笑不得就說,「他不會娶你啦!」對方以為是擔心聘金問題,還說:「我們不收聘金啦!」
阿寶一邊回憶早年的風流韻事,一邊自我解嘲:「我不說話,沒有人知道我是女生。以前在員林做生意時也有一個,去跟我老母說要提親。」儘管他當成趣事在講,還開玩笑說,這女生眼睛看不清楚,但是認真細想,這些被當笑話的情節,也就是只准生理性別一男一女結婚的婚姻制度下、對同性戀人的不公平。
作者介紹|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