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10)日發佈總統令,載明「茲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之」。
立法院7月25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認定自1945年8月15日以降,黨產若非黨員繳交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及相關孳息,其餘都將推定為「不當黨產」。新法實施後,不當黨產凍結處分,政黨必須自行申報其屬有當,否則將依序歸還國有。 (相關報導: 降低《黨產條例》衝擊 國民黨擬預發黨工5個月薪水 | 更多文章 )
而行政院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首任主任委員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因主委為特任官,顧立雄必須辭去不分區立委,其位由前立委郭正亮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