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更一審 高等法院仍判王嫌無期徒刑

王姓男子涉嫌於2016年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審、二審均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1日宣判,仍判王嫌無期徒刑。(資料照,顏麟宇攝)

王姓男子涉嫌於2016年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審、二審均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1日宣判,仍判王嫌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王嫌日前遞狀表態不聆判,高院更一審今天沒提訊他。小燈泡爸媽等人未到庭聆判。

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民國105年)3月間突遭持剁骨刀的王嫌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 (相關報導: 網友留言「牠還有兩個可以被砍」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鎖定2帳號今赴警局報案 更多文章

高院更一審審理期間,小燈泡媽媽王婉諭請求法院判處王嫌極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