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談「表決輸了如被性侵」 陳智菡酸錯誤類比:選舉開票難道是大型犯罪現場?

立委吳思瑤以性侵受害者比喻立法過程,引發討論。(資料照,柯承惠攝)

憲法法庭12日就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的《憲訴法》釋憲案舉行修法說明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形容,法案三讀的立法過程她一再反對,並以性侵被害者來形容,引發討論。對此,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3)日再度批評,若照吳思瑤所言,每一次表決輸了就是被性侵,那每一次民主選舉開票之夜,不就是大型的犯罪現場?

陳智菡今在臉書質疑,吳思瑤在議場裡丟水瓶、言語攻擊、霸凌其它立委,然後跑到憲法法庭演戲、裝受害者、政治被虐兒,為了攻擊在野,不惜用最醜陋噁心、不倫不類的比喻、把整個台灣民主拖下水、不惜以不實指控攻擊她立院的同僚。陳智菡批評,吳思瑤為博取民進黨高層的關注與紅利,不惜利用性別作為政治操作的工具,這不只不尊重別人、也不懂得尊重自己。

陳智菡提到,對於記者問及她昨日的批評,吳思瑤回應「不需要理會她,我們在做專業的立法的論述」。她直呼,吳思瑤委員真的超專業的,專業到大法官都護不下去,直接打妳臉,「若還想演受虐兒,拜託不要搞爛立法院&憲法法庭,要取暖討拍,明天可以回妳們民主進步黨中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