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不忍了!礦業稅退稅依法行政 不實指控將保留追訴權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表示,對福安礦業的退稅作業,完全是依照臺灣高等行政法院於3月31日所做出的判決結果。(資料照,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日前才發出聲明試圖釐清外界對於礦業稅的疑慮,今(2)日卻有媒體報導指出,在縣長傅崐萁正面臨罷免案二階連署達標,且過去涉及的貪污案件也傳出重啟調查之際,縣府已迅速將高達2億餘元的礦業稅款退還給福安礦業(幸福水泥集團),引發各界關注。

針對這起備受矚目的退稅事件,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出面說明,強調此次對福安礦業的退稅作業,完全是依照臺灣高等行政法院於3月31日所做出的判決結果。稅務局指出,福安礦業針對適用於民國105年至109年間的《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所提出的8件行政訴訟,在經歷多次審理後,縣府最終在113年的再審之訴遭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因此,縣府依法必須將福安礦業於該期間溢繳的稅款,連同利息共計2億3,812萬餘元退還。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補充說明,除了敗訴的8件訴訟外,福安礦業另針對民國109年至110年間的《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提起3件行政訴訟。其中2件,最高行政法院已於114年3月駁回福安礦業的上訴,判決縣府勝訴,福安礦業須補繳稅額及利息約新台幣6,872萬餘元,目前尚有1件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

花蓮縣政府強調,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地方稅務局也已依照法定程序執行退稅及補稅作業。同時,縣府也強調,礦石開採特別稅的收入對於花蓮縣政及各鄉鎮市公所的財政挹注相當重要,不僅大幅減少了縣府債務60億元,減輕後代子孫的負擔,更廣泛運用於社會福利、教育、環境保護及基礎建設等各個面向。縣府承諾將持續依法行政,善用稅收,在維持財政穩健的同時,促進地方的永續發展,以造福全體縣民。  (相關報導: 雙北人繳稅注意!房屋稅2.0災情擴大 稅額增加、已經繳了怎麼辦?展延時間一次看 更多文章

花蓮縣府表示,退稅依法行政,無所稱因錄音檔「火速」退稅,任何扭曲不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府表示,退稅依法行政,無所稱因錄音檔「火速」退稅,任何扭曲不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圖/花蓮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