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生殺大權」!衛生局長照中心負責居家照顧機構 承辦人員應有輪調制度

高雄超過300家的居家照顧機構皆由市府衛生局所屬的長照中心負責業務督導。(圖/高市衛生局提供)

近年來,高雄市居家照顧機構興起,全市超過300家的居家照顧機構皆由市府衛生局所屬的長照中心負責業務督導,該中心承辦人員大部分為約聘僱人員,不但沒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甚至掌控著「生殺大權」。輪調制度在公部門極為重要,避免單位承辦人員私心袒護或公報私仇。高雄市府衛生局所屬長照中心,負責管理居家照護機構的承辦人員,更應有健全的輪調制度。

眾所皆知,不論是警消、工務局建管、違建查報等單位,面對業或各機構之承辦人員均有輪調制度。由於長照中心負責督導居家照顧機構業務的承辦人員,以行政區域劃分業務,若承辦人員與某居家照顧機構之業主或督導員,經常因接觸頻繁而引發私心,恐在業務督導上造成不公,甚至與承辦人員關係甚密的督導員在離職後,承辦人員可能假公濟私,替離職督導員出氣,刻意刁難居家照顧機構,導致有些居家照顧機構無辜受到承辦人員無謂的刁難,甚至影響評鑑績效。

衛生局負責的業務繁雜,包括醫療機構、安養中心、居家照顧機構、餐飲業者等,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難免需要約聘僱人員支援第一線的業務。因此,掌管各項業務的承辦人員更需在公正立場輔導及督導相關機構,而建立健全的輪調制度則是最佳方法。

長照業者表示,因為有某承辦人員就是和已經離職的居家照顧機構督導員比較好,而刻意刁難,某機構離職業務負責人向衛生局某承辦人反映事務,卻遭衛生局承辦人員竟去電,用極差的語氣予以以指責某機構主管。更換業務負責人非承辦人員之業務,卻插手干涉其機構與離職員工情事。此外,某長照中心承辦人員處理所管轄區域的居家照顧機構業務都自由心證處理,沒有一定的法則與標準,造成承辦人員偏頗處理業務。區域承辦人員應站在輔導角色及協助角色,不是針對某特定機構故意刁難,影響機構業務發展。 (相關報導: 豆漿店「醬油盆泡蟑螂」被發現還不換:難免會有!有客人急性腸炎送醫… 更多文章

衛生局:依中央之資格規範遴選行政人員晉用

衛生局指出,本局依中央之資格規範遴選行政人員晉用,並受各層級主管督導、透過不定期內部共識會達一致性標準推動業務,並依臨時人員考核定期評核其工作績效,作為續聘之依據。長照業務涉法規、核銷等不同專業,另有其他科室督導機制,主管均據規定核准,非承辦個人依其喜惡判斷即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