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日前配合陸委會發函全國各政府機關,要公務員填寫具結未領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後台北市政府日前爆出議會民政委員會3月率團去上海做市政交流,回台後公務員卻遭到調查局衝進市政府問話,引發全面阻斷兩岸交流的批評;《風傳媒》接獲爆料,人事總處14日再次發文,要求在公務人員不論公務或是私人旅遊赴陸登記時,非經人事總處系統者,必須提醒警告文字,「國人赴陸遭非法逮捕、留置或盤查的案件有增加的趨勢; 加以中共又發布懲獨22條意見並鼓勵舉報等相關作為, 更加劇國人赴陸遭莫名入罪之人身安全風險」。
依照人事行政總處目前規定,公務人員赴陸在簡任十職等且沒有機密職務者,告知後由該公務員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核可後即可赴陸;若是簡任十職等以上或政務任命者,除了主管單位核可外,還要跟內政部與相關單位報備後核可,兩者都在回台7天後,在繳交返台通報表。
《風傳媒》接獲爆料,人事行政總處在14日發出公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大陸地區(以下簡稱赴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除了重申上述規定之外,文內第四點更為重要。
第四點寫明「另為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各機關人員不論平、假日赴陸(包含入境大陸地區、從大陸地區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均應於差勤系統登錄。又人事總處WebITR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將依函附陸委會提供之警示文字,修正出國或赴大陸申請畫面之注意事項;各機關如非使用上開差勤系統者,請於114年5月底前於自行開發之差勤管理系統加入警示文字」。
而所謂警語內文提到,「中共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濫權擴張司法管轄權,國 人赴陸遭非法逮捕、留置或盤查的案件有增加的趨勢;加以中共又發布懲獨22條意見並鼓勵舉報等相關作為,更加劇國人赴陸遭莫名入罪之人身安全風險」、「建議您赴陸港澳前應謹慎評估自身安全風險,並可參考陸委會建置之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瞭解最新資訊」。 (相關報導: 人物》台美機密對口、協助買潛艦、為總統照顧參謀總長 幫了台灣一輩子的阿米塔吉 | 更多文章 )
就有地方政府政務人員對此就感嘆,賴17條後先是要求公務人員簽切結書,後來又用檢調手段恐嚇已經赴陸的公務員,現在在赴陸登記上又再加警語,其實就是在作業程序上,都要來卡住兩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