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公司聚餐遭灌醉!主管藉「1理由」尾隨回家 見她出現這狀況竟二度性侵

一名女職員在公司聚餐中被張姓主管多次施壓勸酒,隨後遭對方二度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女性職員參加公司聚餐時,因工作繁忙晚到餐廳,被迫坐在張姓主管身旁,進餐期間遭對方反覆勸酒,事後又被其一路尾隨至住處。張男原先藉口「幫忙檢查瓦斯」,卻在進屋不久突然翻臉,二度性侵得逞,而女職員起初顧及職場關係無意報警,未料張男妻子不斷電話騷擾,甚至上門堵人,最終憤而選擇提告。對此,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張男上訴至高院後遭駁回,全案仍可再上訴。

女職員遭灌酒被主管性侵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女職員於2023年2月參與公司聚餐,但因公務延誤抵達餐廳,座位不足之下只好坐於張姓主管身旁,期間張男多次勸酒,並仗著現場還有其他主管,讓女職員不得不飲下大量酒精。張男更於餐後主動攔下計程車與女職員同路返回,在她抵達住處下車時,張男搶先付車資,聲稱要協助確認瓦斯安全。

由於女職員住處確實存在瓦斯問題,加上張男身分是主管難以直接拒絕,只得讓他一同入內。然而,張男進屋後僅略看幾秒,便將她推倒在床,脫衣強行性侵,女職員驚恐之餘想衝往門口求助,卻遭張男攔阻,趁其身體虛弱再度犯案,直到得逞後才自行離去。

主管妻子事發後不斷騷擾

女職員事後因擔憂對新工作造成衝擊,一度不想提起公訴,只口頭提醒其他女同事,務必留意張男之舉,但張男妻子接連打電話騷擾,甚至跑到她家樓下堵人,最終忍無可忍下決定報警控告。案情曝光後,張男辯稱雙方只是互相有好感,並否認有強制性交行為。 (相關報導: 懷孕6月也不放過!高雄孕婦遭60歲男「持刀推水溝性侵」…他竟用「這句話卸責」被打臉 更多文章

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綜合女職員的證詞及相關旁證,認定張男藉口檢查瓦斯而故意尾隨上樓,並藉酒後情況強行性侵。首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張男提起上訴,仍否認強行犯案,高院合議庭認為其供詞並無可信依據,且至今未與女職員和解,量刑亦屬合理,遂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