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下稱A先生)與家人因故決裂後於2006年離台赴美,從此與台灣家人斷絕聯繫長達19年,沒想到,多年後他準備重新申辦台灣護照時,竟震驚發現自己早在7年前就被家人聲請法院「宣告死亡」、戶籍早已被註銷。
他離家斷聯19年,重返台灣赫見自己「已死亡」?
據了解,來自桃園的A先生在2006年間與家人發生爭執後,心灰意冷離開台灣遠赴美國生活,從此與家人斷絕聯繫,十多年未曾回國,也未傳出任何消息。
直到今年,A先生透過台灣駐外單位申辦護照時,才驚覺自己的戶籍資料早已在2018年遭家人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且相關判決已確定,消息一出,令他震驚不已,隨即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撤銷。
法院撤銷死亡宣告
而法院審理此案時,A先生透過視訊接受應訊,過程中,他能清楚說出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甚至對家族親戚的姓名、過去住處細節都記憶猶新,並提供包含護照、國際駕照等附有照片的美國官方文件作為身分佐證。
經比對,儘管A先生外貌明顯老去,但照片特徵、戶籍資料一致,基本輪廓未有重大變化;為進一步確認真偽,法院安排A先生的母親、妹妹出面辨認,2人當庭確認視訊中的男子確實是失聯多年的A先生。
最終,法官綜合親屬辨識、各項身分證據後,認定男子為A先生本人無誤,遂裁定撤銷原先的死亡宣告。 (相關報導: 國三愛女放學後突失蹤…父母「放下工作、跑遍全台」苦尋35年!團圓夢碎→忍痛聲請死亡宣告 | 更多文章 )
根據《民法》規定,若一個人失蹤滿7年且無音訊,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此屬法律上的死亡認定,不代表生理上死亡;然而,若失蹤者日後現身或證明尚在人世,亦可依《民法》第15條規定聲請撤銷宣告,恢復其法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