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贈與子女244萬「竟被課25萬贈與稅」!國稅局曝忽略1件事,照樣計入贈與連補帶罰

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為244萬元,適用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示意圖/取自photo-ac)

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但民眾須留意相關規定,避免錯誤觀念導致額外稅負。免稅額的適用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且同一年度內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才可享免稅優惠,此外,贈與免稅額不限於現金,亦適用於其他財產類型,針對不動產贈與,應以時價計算價值,而非市價,避免低報或錯誤申報。

贈與子女244萬元為何被課近25萬元贈與稅?

國稅局說明,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為244萬元,適用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若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應於贈與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否則可能面臨罰則。

此外,贈與稅採「曆年制」,計算週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無論贈與多少人,只要累計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以甲君為例,甲君於112年5月3日將存款分別贈與兒子和女兒,各244萬元,合計488萬元,已超過每人244萬元的免稅額。然而,甲君誤認為每位受贈人可單獨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未注意到兩筆贈與已超過免稅總額,未於30日內申報,結果被查獲並被核定應納贈與稅24.4萬元,並處以罰鍰。

另外,贈與也不限於現金,不動產亦適用,且可透過持分方式逐年贈與給子女,需特別注意的是,不論贈與或繼承,均以當時的時價計算,而非市價。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