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谷隆觀點:AI法制化關鍵時刻,台灣該如何借鏡歐盟?

歐盟議會Ausra處長拜會台中市長盧秀燕(作者提供)

全球AI科技發展迅速,歐盟與韓國相繼完成AI專法,確保科技發展與安全監管並進;然而,台灣至今仍無完整的AI基本法。今年初,行政院雖宣布全面禁用中國開發的Deepseek AI,引用是2019年的「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而非一套完整的AI法律框架。台灣AI立法推動六年,卻仍未送進立法院,主管機關更數度更迭。反觀歐盟「EU AI Act」,從提案到立法歷經廣泛公眾參與,值得台灣借鑑。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 AI)應用在人類生產與生活,隨著4G跨越到5G,通訊傳輸力大幅提升,又因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的興起,造就全球迎來一波波運算力超前提升,從政府導入AI到施政治理,到企業導入AI到生產管理,人工智慧深入人們的生活,已經是近十年的顯學,特別是2022年底OpenAI開發的ChatGPT3.5模型面世,激發民眾對AI的觀感與體感。

一、全球AI立法趨勢

日前,我接待歐洲議會數據分析與人工智慧發展處(Data Analytics and AI inOrganisational Development European Parliament)處長Ausra Aleliunaite來台中訪問,也陪同拜會盧秀燕市長。Ausra處長是歐州議會的資訊與資安主管,直接隸屬歐州議會秘書長,類似立法院的資訊處,換言之是歐盟非常重要的資訊主管,比照台灣約是立法院資訊處長(簡任12至13職等)。

台中市數位局長林谷隆與歐盟議會Ausra處長進行業務交流(作者提供)
台中市數位局長林谷隆與歐盟議會Ausra處長進行業務交流(作者提供)

交流中,Ausra處長分享歐盟制定資訊法規與政策應用經驗,以及她在台灣對於AI應用在政府施政與民間公司治理的觀察,盧市長則說明台中推動AI智慧城市的決心與目標,希望台中市政治理結合數位科技,可以讓人民生活更加安全便利,Ausra處長也肯定盧市長發展智慧城市的積極態度,盼與台中持續深化交流。

歐州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與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是歐盟的立法權機構,但是不同於普通國家的國會運作,歐盟的立法是一項程序嚴謹、流程複雜的大工程!

首先,歐州議會作為立法權機構,卻沒有立法的主動權,主動權(提案權)是設計在掌握行政權的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而且要在歐州議會與歐盟理事會就法案最終措辭(final wording),達成一致後才會生效。

二、歐盟「EU AI Act」的立法經驗

歐盟是科技研發重鎮,更是全球針對AI應用法制化的先驅,「EU AI Act」就是在如此嚴謹又複雜的立法程序下,完成提案、廣徵民意、草案擬定、彙整修正案,最終經過歐洲議會跟歐盟理事會審查通過。 (相關報導: 有了功能超強的Midjourney、DALL·E 3,我們人類還需要學習素描和手繪嗎? 更多文章

以下是我參考歐洲人工智慧研究機構Future of Life Institute(FLI)針對「EU AIAct」立法歷程,摘錄幾個法案的重要時刻:(參考網址:https://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