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子化社會,政府為了鼓勵生育,不只給予育嬰假,還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讓父母在照顧子女的同時,也能享有一定生活保障,讓符合資格的勞工,在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可獲得部分薪資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資格: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未滿3歲。
3.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
按照父或母之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除此,2021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期間:
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按月於期初發給。若被保險人提前復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止;中途離職者,計至離職當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勞保局舉例,假設A君自1月1日至4月10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領取津貼如下:
第1期:1月1日至1月31日。
第2期:2月1日至2月28日
第3期:3月1日至3月31日。
第4期:4月1日至4月10日,因未滿1個月,仍會以1個月計算發給,故第4期津貼實際係領取至4月30日止,合計共領取4個月。
勞保局進一步舉例,若B君非屬每月1日者,假設其自7月29日至10月19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領取津貼如下。
第1期:7月29日至8月28日。
第2期:8月29日至9月28日。
第3期:9月29日至10月19日,因未滿1個月,仍會以1個月計算發給,故第3期津貼實際係領取至10月28日止,合計共領取3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期限
申請人須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投保單位完成育嬰留職停薪的請假手續後,才能提出津貼申請。此外,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權利有效期限為兩年,自符合請領資格當日起計算,若超過兩年未行使,則該權利將自動失效。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多久下來?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月發放,每個月為一期。審核程序從每期開始時進行,第一期的審核從育嬰留職停薪開始日展開,但若申請時間晚於該日,則以實際收件日為準進行審核。若審核通過且手續完備,款項將於15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可否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自2022年1月18日起,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惟請領津貼期間之起日在111年1月18日前者,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除父母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如係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舉例來說小美與阿明生了一個嬰兒,夫妻兩人的投保薪資都是最高級距的45800元,小美和小明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夫妻每月各可以領到36640元。
勞保局提醒,若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兼任其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已有從事非育嬰之情事,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資料來源:《勞保局》、《勞保局》 (相關報導: 生小孩有哪些補助可以領?不只勞保生育給付!5大津貼生一胎領超過100萬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