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農業資材補助3月3日開跑!助農民降低成本 永續發展農業

花蓮縣政府將於自3月3日至31日,受理114年度農業資材補助申請。(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為推動農業永續發展,自3月3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114年度農業資材補助申請,逾期不候。符合資格的農友可別錯過這項福利,預計11月展開發放作業。

縣長徐榛蔚強調,這項補助旨在改善農業生產環境,降低農民經營成本,促進花蓮農業永續發展。凡設籍花蓮縣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每公頃耕地可獲得新台幣2,200元的補助資材額度,用於兌換農用肥料,並由縣府委託業者配送到家。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農友需在受理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及土地相關證明文件,前往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陳淑雯提醒提,非法占用公有土地、參加造林計畫、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等土地,不得列入補助範圍;參加當年度任一期作「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綠肥、景觀作物及其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休耕者,依面積核給二分之一補助額度;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的土地若涉及承租國有土地,應依照契約規定,避免轉租、轉讓等違法情形;未攜帶證明文件者,應於申請補助期限截止前補件,未補件者將無法申請補助。 (相關報導: 政府發錢300億!符合資格最高領1.9萬,本週13筆補助發放日期一次看 更多文章

徐榛蔚提醒農友把握時間,務必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請。若有任何疑問,可向各鄉(鎮、市)公所或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政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