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於13日發生嚴重氣爆,導致4人死亡、39人受傷,經檢警消勘驗現場及約談相關人員,氣爆發生於商場12樓的違法施工區域,因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結構受損,初步定調為瓦斯氣爆,目前正深入追查原因,全館也被下令無限期停業。不料,如今傳出台中新光三越有14家廠商通報28名員工資遣,也釣出勞動部發聲回應。

台中新光三越不能共體時艱?1週過去28人遭資遣
台中新光三越13日氣爆後休館,受影響員工數千人,而據台中市勞工局資料統計顯示,截至昨(19)日為止,共收到新光三越14家專櫃廠商申請資遣通報28人。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劉政彥今(20)日表示,進一步詢問台中市政府後,確認28人中有19人是與氣爆事故有關,另8人是剛好廠商要撤櫃而提出資遣、1人是因勞工對於所擔任工作不能勝任而遭雇主資遣。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要資遣勞工需有法定事由,包含雇主歇業、轉讓;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等,若非這5種情況,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相關報導: 台中氣爆原因在誰?各方說法不一「3疑點」揭重大疏失 新光三越責任、罰款跑不掉 | 更多文章 )
劉政彥表示,根據通報,19名因為氣爆事故被資遣的勞工,雇主資遣勾選的事由為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但因氣爆事件發生至今還不到1個月,因此今天就會發文給中市府,請中市府勞工局協助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