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6萬元起跳!住6樓以上「沒做1件事」立刻開罰,新規定上路沒改善可連續罰錢

台南市政府從2025年1月1日開始,規定6層以上未滿8層的集合住宅也需要每4年進行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照/洪煜勛攝)

近年來公寓大樓越來越多,為了確保公共安全,台南市政府從2025年1月1日開始,規定6層以上未滿8層的集合住宅也需要每4年進行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未按時申報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

誰需要公安申報?

依據內政部規定,以下建築物都需定期申報:

16層以上的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申報一次

8層以上未滿16層的建築物:每3年申報一次

6層以上未滿8層的新納入規範:每4年申報一次(2025年起正式實施)

公安申報內容包含哪些項目?

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需委託內政部認可的安全檢查機構,檢查並申報以下6項:

1、直通樓梯

2、安全梯

3、避難層出入口

4、昇降設備

5、避雷設備

6、緊急供電系統

公安申報期限到何時?

2004年(93年)1月1日之後 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2025年第一季完成申報

2003年(92年)12月31日之前 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2026年第一季完成申報

未依規定申報者,將依《建築法》第9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若逾期仍未申報,將持續開罰!

對於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公寓大樓,工務局將提供輔導協助成立管理組織。若有任何疑問,可向台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詢問,確保符合規定。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