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的所得稅結算申報是民眾關心的年度大事,南區國稅局表示,國稅局在4月下旬主動寄發試算書表或通知下載試算書表給符合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不過,提醒今年首次報稅的的首報族,必須先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才有機會享受這項服務。
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並繳納。考量部分民眾無申報經驗,為協助今年5月第1次辦理申報的首報族順利完成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只要符合條件並於3月17日前向國稅局申請,即可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民眾可於上述期間內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或依照格式填妥申請書後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國稅局提醒,寄送地址變更及今年不想使用稅額試算服務的人,同為3月17日前向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