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無線電公司(簡稱RCA)1969年來台設廠,於1994年被立委舉發桃園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連帶影響RCA多名員工健康,許多人因此罹癌。為了保障自身權益,歷經長期抗爭,於今年4月RCA員工終於獲得求償勝訴,台北地院更一審判決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應賠償445名員工新台幣5億6445萬元。然而這些賠償金額,對當時受雇高達2萬至3萬的RCA員工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幫助極小。因此,於今天下午兩點,近百名職災勞工首度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再上訴,他們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合計上訴、追加的勞工共1554人,總求償金額高達82億8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