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的癥結,其實是《勞基法》(下稱該法)第四章工時制度,工時制度最複雜者為變形工時(因其容許彈性放寬又稱彈性工時),此制度是該法明文授權勞動部得分別指定行業,且程序上有工會需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通過方能在事業單位中施行。有二周、八周及四周種彈性工時,最複雜且寬鬆者,堪稱四周變形工時制度。日前爆出4周變形工時排班,連上24天的排班方式,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仍稱不違法,但屬極端案例,現行法無法制裁,並呼籲勞資雙方能夠共存共榮,相忍為國,勞團回應:「鬧劇」,可證其制度複雜度,連中央執政者都沒搞清楚.本文將介紹變形工時的制度,讓一例一休的問題得以漸漸撥雲見日,逐一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