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是甚麼?各位看倌如果到網路上google一下,就會發現:哇!不得了,它的解釋竟然有那麼多!有關研究「正義」的中西方著作、碩博士論文成千上萬,可見這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是全人類所共同追求的崇高理想。維基百科對它下了一個定義:正義(justice)是關於適當安排社會內的東西和人民的概念,此概念是哲學、法學和神學歷史上不斷思考和辯論的話題。上個世紀70年代,美國學者JohnRaws寫了一本《正義論》(ATheoryofJustice),用無知之幕(Originalposition)模型、自由原則、平等原則去建構「正義」的圖像。老實說,這本名著就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一樣,一般人恐怕看的是「霧煞煞」。法律人通常自詡為「正義」的化身,法學教科書上常見:「實體正義」、「程序正義、「真實正義」、「社會正義」,以及「信賴的正義」等專業術語。然而,「正義」到底是甚麼?用甚麼標準去衡量?當代學者專家大概沒有幾個能夠既清楚又簡潔的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