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56年5月出生,與蔡英文同年而稍長,1974年2人分別考上政大法律系與台大法律系,故我非蔡英文學弟,而我於1978年自政大法律系畢業,蔡英文也同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所以她後來於1984年9月到政大任客座副教授時,我早已是台北地檢署實任檢察官而毫不知其人其事。回憶1977年9月我上大三時,恩師劉鐵錚教授剛上任政大法律系系主任(但這是2020年間才聯想起來的,詳下述),是我班的班導師,及大三時傳授我國際私法的老師。劉老師風度翩翩,教學認真,也很關注並尊重學生,是頗獲系上同學好評的一位真博士,我也曾以我師為榮,尤其是劉老師於1988年就大法官釋字第228號有關國家賠償法第13條是否違憲所寫的不同意見書,更曾讓我為之激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