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日,香港關於下屆行政長官(特首)選舉辦法的政改方案沒能在立法會取得三分之二多數票的支持,以失敗告終。修改特首選舉的議案根據中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規定香港選民通過投票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特首),但是,候選人必須由主要是親中國當局的人士組成的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支持產生。這一議案在香港引發爭議,至少有一半市民表示反對,認為不允許公民自由提名,嚴格限制候選人的規定不是真普選,而是假普選。這一政改方案的擬訂也觸發了去年長達七十多天的佔領運動(起始稱為佔領中環運動,其後也有人稱之為雨傘運動),造成香港社會的嚴重分化和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