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最夯的教育新聞,就是教育部不但在臉書澄清,也緊急行文給國教署和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不是不能下課管教,而是避免使用禁止下課來處罰學生」。教育部也承諾,會重新檢討文字內容,再行頒布。會有沸沸揚揚的這一遭,是因為教育部在今年八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裡面,在第22點第1項,列了16則一般管教措施。卻在同1點第2項裡,「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此法一頒,現場老師都跳腳了。這16則一般管教措施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