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近來某診所以醫療志工為由對某些名人施打疫苗,造成施打者遭網友撻伐而道歉,該診所更遭政府以違反疫苗施打順序為由裁罰兩百萬元等。縱該診所或許確有違失,此須待主管機關查明,惟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遲未平息,確診者死亡率居高不下,民眾深恐性命不保而搶打疫苗,此種心態本得以預料,爾後此類事件將層出不窮,試問,政府面對人民捍衛生命之自保舉動,如何僅憑嚴刑峻罰來攔阻呢?國外以各種方式鼓勵民眾打疫苗(甚至送優惠券),大賣場疫苗也可任選,我國卻對違規施打者重罰?令人不勝唏噓。筆者並非替違規者辯護,只是以宏觀的角度來看待此事件,希望民眾不要再四處獵巫製造社會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