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在劉政鴻擔任縣長時期,偷天換日,將原本由當時的衛生署同意遠雄基金會設立的「趙萬枝紀念醫院」,改為由苗栗縣政府主辦的「苗栗縣遠雄健康生活園區BOO(興建、擁有、營運)案」,再由苗栗縣政府委託委託遠雄興建、營運,資產由遠雄永久取得,且契約中未明訂營運合作起訖時間,甚至苗栗縣政府另編列公務預算6500萬元代為清除該園區基地的廢棄物,更離譜的是苗栗縣府還得意的以辦理促參績效,向中央拿到7799萬元的促參獎金,劉政鴻還拿這筆錢率市府管員出國,監察委員高鳳仙、劉德勳認為苗栗縣府作為太離譜,已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