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用路人安全,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之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對於酒駕裁處罰鍰案件,均專案依法積極、迅速執行。嘉義縣中埔鄉68歲張姓民眾並無駕照,卻於111年6月9日,在嘉義縣中埔鄉興化廍一帶,無照騎車為警查獲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於是裁處罰鍰新台幣9萬元,因為張男曾被吊銷駕駛執照而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期間長達6年以上,故同時被裁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因其僅繳納半數罰鍰,尚有4萬5千元未繳納,加上無照駕駛及闖紅燈等其他案件罰鍰,合計欠款6萬8千餘元,被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