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在戒嚴時期,和國防部軍友社同時享有「勞軍捐」分配的權利,不當黨產委員會婦聯會聽證會,今天也找來《中國時報》前省政記者王伯仁,陳述當初勞軍捐的廢除經過,王表示,彰化縣省議員洪木村民國77年,在省議會審查省財政廳與省屬行庫預算時,詢問省財政廳長林振國,政府透過進出口商同業公會,向進出口商徵收外匯結匯「勞軍捐」,到底法律依據為何?後面的省屬行庫董事長回答「沒有法源依據」,他又問林,廠商如果不繳「勞軍捐」,還能不能買到外匯,林回答「可以」,隔天媒體頭版報導「勞軍捐」將廢除,30多年的勞軍捐就這樣無心插柳地廢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