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托克維爾(Tocqeville,1805~1859)於1831年赴美國考察,寫下其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他指出:我最挑剔美國建立的民主政治,不像許多歐洲人所指責的在於它的軟弱無力,恰好相反,在於它擁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以多數人為名行使的極大權力是為「多數人的暴政」。即以法國為何有五次共和之多?就是每次民主選舉產生多數執政的共和,當權者藉其Majority之勢又轉為專制稱王,以法蘭西英雄拿破崙為肇始,迄戴高樂將軍主政為止。希特勒於1932年德國的選舉中以1900萬票當選,他是利用一次大戰失敗所簽訂的凡爾賽合約,德國被剝削的痛苦與怨恨,爭取到了多數,這民主制度使他主宰了政府,並發動二次大戰,造成歐陸的殺戮無數,乃多數人的暴政又一範例。美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以多數當選執政,但在美國有色人種處在遭受歧視的地位,雖然黑人歐巴馬曾擔任兩任總統,但在美國大多數黑人仍生活於低層,川普當選後推翻許多前任的政治構建,在電視上展露出那種蔑視有色人種(包括亞裔)的舉動,顯示出多數白種人仍居自覺優越的驕傲,這是多數暴政的又一舉例。如今許多國家包含我們自己,在政治上雖號稱民主,多學會了美國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技倆,選上當政,但其達成多數所依靠的是下面幾個法寶:掌握話語權;鞏固輿論宣揚陣地,收買媒體,誘導群眾;公器自用,收納網民,散播眾口鑠金之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