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烏龍稅單已是近年熱議話題,稅捐單位濫用裁量權恣意認定百姓收入亂課稅,讓百姓苦不堪言,幾乎已成常態,名模林志玲、林若亞、周杰倫、小S等,連財稅法陳清秀教授也難逃國稅局「濫徵蜘蛛網」,紛紛申請釋憲,因而有745號解釋。但一般百姓呢?一旦接到稅單不服,只有寄望行政法院為百姓主持公道,但是因現今多數行政法院法官由89年當時民事庭法官轉任,當時並沒有考行政法,更沒有稅法學養,稅案當頭多以吏為師,許多判決書竟99%以上抄襲稅捐單位答辯,難怪人民敗訴率95%以上,勝訴的那5%也別開心,直接打回國稅局,請國稅局另外再處分而已,人民就是這樣一直輪迴與法院與國稅局,感覺人民只要被開了稅單,等於墮入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只有繳錢了事一途,所以才有萬年稅單之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