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不能亂倫,尤其是擔任所長又是指導教授者!武俠小說裡有乾坤大挪移,陳明通擔任台大國發所之所長時,是不是無須自宮,就能練成「明通大挪移」?余正煌的碩論口試委員之一是陳明通,林智堅的指導教授是陳明通,兩人碩論發生雷同,已經由陳明通證實原因,就是兩人互有資料交流與參考。在「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余的碩論中文摘要有提及太陽花學運,但是碩論中英文關鍵詞沒有太陽花學運。反之,林智堅的碩論中英文摘要都未提及太陽花學運,中英文關鍵詞卻有「太陽花學運」(Sun-flowerstudent movement)。這是非常反常態的不合理現象,通常中英文摘要出現的重要名詞,才會列為中英文關鍵詞,林智堅碩論的中英文摘要都沒有提及太陽花學運,異常以此作為論文索引或搜尋的關鍵詞,豈不是證明兩人碩論抄來抄去?台大社科院組成審定委員會之後,無論結果是成立抄襲而撤銷兩人學位,或是撤銷其一人學位,亦或是原創性不足,但尚未構成撤銷學位之必要,以台大教授、學生、校友等立場,應該可以尊重審查結果,畢竟審定委員會也會給兩位當事人辯護機會,社會大眾就等台大給個交代。最重要的事,應該徹查陳明通所指導的學生,其博碩士論文與擔任口試委員的博碩士論文,有沒有存在「明通大挪移」的互抄現象?雖然實務上,指導教授不可能把博碩論完整讀完,但是論文的學術倫理,概由指導教授全權承擔,這是無可迴避的責任。國發所從三民主義研究所到現在,畢業校友眾多,也不只限於藍綠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學位榮譽,應該支持母校徹查陳明通。現在的林大市長,為了選舉,所有錯誤不願意也不可能面對。我們來問問當年就讀中華大學科管所的研究生林智堅先生,您知不知道參與委託研究案,無論是否掛名於結案報告,這是有償的工作?當年您的教授有沒有給錢?如果沒有給錢,您是被壓榨的研究生嗎?亦或是,根本沒有參與研究案?請款需要單據或發票,只要當過專案計畫的研究助理,都知道這絕對不是無償工作,即便委託單位願意提供原始資料給予學術研究,委託案內一定包含研究費等類似人事費之編列與請款額度。科管局能夠拿出當年林智堅簽收的單據嗎?如果沒有這些實質證據,林智堅與其教授都是利害關係人,同文同命,哪有人會相信共犯證明共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