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提高酒駕罰責的社會輿論高漲,立法與行政相關部門也紛紛提出修法版本,對於嚴懲酒駕可說已是全民共識。而一般民眾開車在路上遇到臨檢,直覺反應都會認為警方正在進行酒駕臨檢,因酒駕有明確的數據規範,一旦酒測超標就立即開罰或移送;但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警政署統計自104年到107年間,施用毒品而駕車的毒駕肇事就將近萬件,可見毒駕事件對於公眾交通的危害並不遜於酒駕肇事,但絕大多數毒駕行為人,卻因舉證困難而躲過公共危險罪的處罰,最後僅有約百分之十的案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辦,而高達九成的毒駕行為只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