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法院透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以下簡稱國會改革法案),通過「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人事同意權」與「調查權與聽證權」等國會改革相關條文。其起因,部分就是政府行政部門在過去八年執政當中,有種種啟人疑竇的政策與作為。而當反對黨和社會輿論要求說明這些令人覺得不合理的事情時,它們的反應不是相應不理、秘而不宣,就是閃閃躲躲,讓社會大眾無法了解那些政策或行政措施的真相,更使人產生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猜忌。但懷疑歸懷疑,批評歸批評,在那有實質權力的政府硬是不睬不理的情況下,反對黨和社會大眾也只能徒呼負負,不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