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華盛頓開始擔任軍官以來,他的經驗就令他對民兵充滿鄙夷,因為他們只是非正規士兵,由選自同一個地區的業餘軍官領導,而且都是簽了期間有限的服役契約。在法國與印第安戰爭期間,華盛頓把他自己的維吉尼亞兵團訓練成一支菁英部隊。他堅稱這支兵團足以和任何英國正規軍的兵團匹敵。不過,他確實認為自己手下大部分的民兵都是沒用的廢物。令人費解的是,這群士兵明明已經有幾個月沒領到薪水,竟然能夠隨時都喝得醉醺醺的。喝醉酒無疑減輕了他們必須長久忍受的饑餓感,也有助於他們忘卻自己仍然沒有制服、沒有帳篷,也沒有煮食用的鍋具。不論處於酒醉還是清醒的狀態,民兵都會搶劫平民、亂丟武器,還會互相激烈鬥毆。華盛頓上校蓋了一間禁閉室關押犯行最嚴重的人員,結果遭到士兵拆毀。他們也不把擅離職守當一回事,有時單獨為之,有時一群人一起,有時更是整個單位一同棄守崗位。華盛頓上校懷著建立紀律的希望,仿效了他先前見過布雷多克的軍官施加在英軍士兵身上的野蠻懲罰,也就是所謂的「以酷刑創造紀律」。鞭笞是這種酷刑的基石。華盛頓訂定了剝除上衣以九尾鞭抽打背部的刑罰,罵髒話打二十五鞭,裝病打五十鞭,喝醉酒打一百鞭,鬥毆打五百鞭,擅離職守則是整整一千鞭。有幾次他更將擅離職守視為死罪。他豎立了一座四十呎高的絞刑台,將兩名逃兵慣犯吊死在高聳的橫梁上,然後赦免了其他已定罪的士兵。不過,其中一名獲釋者卻不知感恩,再度逃兵。華盛頓上校於是認定絞刑和鞭笞一樣毫無效果:他手下的民兵顯然完全無法遵守軍事紀律。逃兵人數之多,導致有些連隊幾乎沒人。一個五十八人的連少了五十人,另一個七十人的連則是少了六十四人。他不可能把那些人全部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