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接獲聯詠科技公司對該公司前二級主管工程師曾某等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案提告後,隨即展開深入調查,查獲曾某在2016年間,與中國上海明O電子科技公司負責人顧某協議,許曾某該公司總經理職務及近3倍薪資,曾某隨即在當年離職前,以多次、少量方式,下載重製聯詠公司內部OLED面板驅動IC和VR等研發工程類機密檔案,並挖角同事羅某等人,跳槽到曾某以配偶名義在台元科學園區內設立的竑O科技公司,協助重製聯詠機密資料,洩漏給中國明O公司,另針對跳槽工程師的薪資,以「專業技術事務收入」等名目,安排員工開立外幣帳戶收受境外公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