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長暨議員大選投票不到1年,各路人馬一湧而出,在各大路口掛競選廣告招牌,然而,依照現有法規,唯有在初選前1個月、正式投票前2個月才能掛,因此,現有招牌只要同時露出姓名、照片、標語等,就屬違法!有趣的是,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親自下令,要求修改法規中的「限期改善」為「直接開罰」,該法也迅速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一旦三讀完成,受影響最大者將是有意爭取黨提名的新人,將難再透過競選看板打開知名度。由於各黨現紛紛推出新人初選民調加權,對現任議員構成威脅,因此柯文哲此次主動提出修法,被視為做球給現任議員鞏固現任地位,讓新人無法出頭,對此,市府發言人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