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來看,雖然國際法規各有規範內容與定義,但整體的建置方向是一致的,就是為了防止日益可能的國際洗錢、資助恐怖份子等樣態,法規開始更加嚴格、嚴謹,若對法規不清楚,將會讓企業無法持續經營,以反洗錢、反資恐的法規來看,光是美國就不斷修法調整,如1970年頒布的銀行保密法(BankSecrecyAct)、1986年洗錢控制法(MoneyLaunderingControlAct)、2001年10月通過〈愛國者法案〉,都屬於針對非法行為的金流申請的規範,甚至近期還針對客戶盡職調查(customerduediligence)的規定,也全面更新,而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ofForeignAssetsControl,OFAC),每次只要發布制裁名單,不僅立即影響企業在美國當地的商業活動,而OFAC的名單更會影響到全球,OFAC如何解釋法律方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更會影響制裁的實施情形,所以不只是影響美國當地,對於全球的交易都會有直接且明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