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關係到戰後臺灣軍事安全與經濟發展,舉凡飛機燃油、車輛、船舶與戰備儲煤,到民眾日常生活起居,都需要耗用大量的燃煤,對於煤炭產能與價格的控管成了國民黨政府當務之急。不過,臺灣的煤層深入地底,開採煤礦的成本與風險都很高,市場不穩定,只有透過政府補貼才能持續生產。一九五二年,政府公布《臺灣省煤炭增產管理辦法》,一九五四年又同時公布《解除燃料煤管制辦法》,效仿過去日本軍方統籌分配做法,以「臺灣省煤業調節委員會」(簡稱煤調會)管制收購公營企業機關所需的燃料煤,其餘交由業者自由銷售,由於收購價格過低,引發一波小型礦場的倒閉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