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合一選舉「以核養綠」公投獲得589萬的同意票,與反對票的比例約為6:4,該法律複決公投案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等同於民眾同意臺灣於2025年繼續使用核能。但執政黨不採取任何積極作為、不推動核四商轉,也不規劃運轉中核電廠的延役。2025年5月核三廠二號機運轉達40年後,臺灣即實質達成非核的目標。推動「以核養綠」的志工,提出「核四商轉」公投,進入二階段連署,達標成案後,與「反萊豬」、「護藻礁」、「公投綁大選」於2021年12月19日投票。在執政黨全力動員下,「核四商轉」公投案與其他三個公投案均未通過,「核四商轉」公投的同意票與不同意票的比例為4.7:5.3,與其他三個公投案的結果並無太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