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的美國總統大選聚集全球目光,最終結果由素人川普贏過政治老手希拉蕊,川普並將於今年1月20日接任美國總統,姑且不論其在競選時各種狂人狂語不勝枚舉,但其中最攸關台灣全球經貿戰略佈局的,就是川普總統明確表示,其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全面退出TPP(名為「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乃係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包括了一個典型的自由貿易協定的主要內容: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措施、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服務貿易、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和競爭政策),倘美國退出此一貿易協定,少了美國的經濟規模支持,相關專家都抱對TPP的未來抱持悲觀態度,甚至能否繼續都在未定之天。然而,我國政府近幾年為加入TPP,已陸續調整並修訂多項法規以期能無縫接軌,但在這一波修正的法規中,其實不乏有與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令,其中著作權法的修正帶出幾個目前實務上運作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藉機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