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這件事,對我來說從來就是難事。七歲那年我在上海入學,學校在合肥路近淡水路的路口,小小舊舊的兩層磚木洋樓,印象裡好像連操場也沒有。班主任姓史,兼教語文課,史老師對學生很和藹,看功課很嚴苛,小孩子的語文作業無非是抄寫生字生詞,要規矩,要工整,記得第一次發還作業我得的批語是「可」,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史老師說語文作業的評級是「優、良、中、可、差」,「可」,差不多就是「不可」了!學校規定作業評級在「中」以下的學生放學後都要留在教室重抄作業,整個一年級我是留堂的常客,別的同學三點鐘就能離校,我常常四點多才能回家。那時候我對寫字這件事情又怕又恨,心裡還不服氣,書寫不過是紀錄方式而已,貴在速度,別人看得懂就好,何必寫那麼漂亮?年少無知!三十多年前我怎麼也想不到有朝一日竟會迷上文人書法,更以替當世文人鬻字為業,老天有眼,一定很得意自己開的玩笑。